制圖:李姿閱
這是繞不過的坎,這是必須做的手術
處置僵尸企業不能等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去產能,處置好僵尸企業是關鍵一環。“僵尸企業不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就不能根本化解,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就難以實現,只有退夠,才能前進。”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馮飛說。
僵尸企業“三宗罪”
降低資源配置效率,擾亂市場秩序,易引發金融風險
盡管,去產能就必須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已是各方共識,可究竟僵尸企業的邊界該如何劃定,各界卻看法不一。有“納稅說”,即納稅額為零的企業就是僵尸企業;有“停產說”,即常年停產又虧損的企業就是僵尸企業;也有“跑路說”,即在債務糾紛中找不到負責人的企業就是僵尸企業……
在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看來,僵尸企業是指喪失自我修復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必須依賴非市場因素,即政府補貼、銀行續貸等生存的企業。馮飛則認為,僵尸企業是指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但難以順利退出的企業。
“僵尸企業就像電影里的僵尸,本身已經沒有生命力了,但還可以靠著輸血時不時出來蹦跶,而且它蹦跶起來還挺嚇人,危害不小。”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絳給僵尸企業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
盡管在定義細節上存在分歧,但各方都認同僵尸企業至少具備三大特點:一是自身喪失盈利能力,長期靠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輸血”生存;二是盡管生產經營活動幾乎停滯,但產能仍在,有參與行業競爭的可能;三是企業不具備市場功能,存在缺乏戰略意義。
僵尸企業并非新生事物,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其嚴重性和危害性日益凸顯,特別是其“三宗罪”嚴重影響行業正常運行,加大宏觀經濟潛在風險。
——“無功受祿”,無經濟效益卻占用大量資源,降低資源配置效率。盡管僵尸企業無效益,卻依然占有大量的土地、資本、能源、勞動力等資源,導致資源無法向收益更高的部門流動,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2014年浙江省金華市摸底發現,三年無所得稅入庫企業共1542家,卻在寸土寸金的浙中占地2.57萬畝。
——“尋釁滋事”,無競爭實力卻擾亂市場秩序,還以穩定為借口占據社會資金。例如前些年,鋼鐵價格飄紅,一些僵尸企業就“死灰復燃”,導致行業產能過剩加重、利潤下降加速、研發投入不足,阻礙了新技術、新產業的培育成長。馮飛說:“一些方面出于社會穩定等考慮,為了維持僵尸企業存在,持續為僵尸企業輸血,導致不公平競爭,甚至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蟻穴潰堤”,無償債能力卻吸納大量企業拆借與銀行貸款,易引發金融風險。王絳介紹,僵尸企業往往背負大量負債,而且有時涉及民間借貸,關系到當地眾多企業的資金鏈安全。而且,一些銀行為了避免企業破產、呆賬變壞賬,也不得不一次次續貸。僵尸企業處置不及時、不合理,會導致銀行不良資產增加。
(責任編輯 :葉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