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環境保護局發布“津市環罰字[2017]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天津市西青區潤華機動車檢測站因違規被罰20萬。
信息顯示,天津市環境保護局于2017年3月1日對天津市西青區潤華機動車檢測站進行了現場檢查,3月2日對天津市西青區潤華機動車檢測站進行了調查詢問,發現天津市西青區潤華機動車檢測站為一輛帕薩特牌機動車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表示,該檢測站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決定沒收違法所得五十五元,并處20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 :韓璐)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