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聃
10月19日,國家衛計委正式發布《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6》。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流動人口規模達2.47億人,占總人口18%,相當于每6個人中有1個是流動人口。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透露,“我國人口遷移流動家庭化的特點越來越突出。人口流動的特點首先是青壯年獨立流出,接著是夫妻兩人流出,然后趕緊把孩子接過來,最后就是整個家搬進來。中國人口遷移流動已經進入以家庭化遷移為主要特征的階段。”(10月19日《新京報》)
這其實是一個可以想象的過程,伴隨著城市化的加快,當年輕的夫妻開始從農村來到城市,又或者是從故鄉來到異鄉,當在城市里生活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日常狀態,為了生活和日常照料的便利,他們必然會把其他親人接到城市,“家庭化遷移”由此形成。
國家衛計委明確地指出“家庭化遷移”的特征,事實上也是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公共話題:如何讓這些伴隨父母或子女進城的居民,能獲得更穩定與可預期的城市生活?這顯然需要各方面發力。具體到城市,雖然對流動人口的子女異地就讀甚至是異地報考政策日益寬松,但在一線城市里,門檻和壁壘依舊還在,它們急需打破。至于醫療領域的異地報銷,與如何讓“新市民”獲得平等的城市福利,它們都仍是“硬骨頭”一塊,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所在。
具體到農村里,因為“家庭化遷移”造就的更嚴重的空心化,以及“留守老人”的日常照料問題,一樣不應該被忽略。必須看到,某些因為重土重鄉而繼續選擇生活在農村的老齡人口,他們是最脆弱和需要物質精神雙重照料的群體之一。子女與后代都已選擇了進城,傳統的照料力量日益弱化。此時最應該承擔此種公共照料責任的,當是地方政府和國家福利。不少地方都出臺了對“留守老人”的特別眷顧責任,但是它遠未成為一種穩定的制度安排。
何以迎接一個“家庭化遷移”的時代?這需要的,或許仍是從權利的角度來行動。既讓進城者擁有越來越豐滿的“市民權利”,也讓那些仍然留守在農村的未流動人口不被遺忘。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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