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小藍本”
查詢:
登錄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電子證件”—“電子婚育證明”模塊查詢流入成年育齡婦女婚育信息。
打印:
攜帶身份證到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或授權的鎮級政務綜合服務中心申請打印。
廣州日報訊 (記者何雪華)紙質婚育證明(俗稱“小藍本”)將逐漸退出,今后廣東流動人口改領電子婚育證明。昨日,記者從廣東省衛生計生委獲悉,全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管理和查詢平臺完成建設,11月正式推行全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實現全國范圍內流動成年(18~49周歲)育齡婦女婚育信息的實時查詢和應用,逐步用電子婚育證明代替紙質婚育證明。
今后婚育證在現居地可領
社會生活中,跨省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因為務工、辦理入園入學、積分入戶等事宜需要婚育證明,此前一直沿用的紙質婚育證明,需要流動人口回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
據廣東省衛計委發布的《關于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的通知》,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自治區)的婚育信息數據庫已和國家Padis平臺對接,供婚育信息的查驗與輸出。廣東省提供給外省的查詢對象范圍,是廣東省戶籍成年育齡婦女,及男方為廣東省戶籍、本人為外省戶籍的已婚育齡婦女。
11月起,根據服務管理需要,登錄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電子證件”—“電子婚育證明”模塊,就可查詢流入成年育齡婦女婚育信息。而在廣東居住的跨省流動人口,需要婚育證明的,可攜帶身份證,到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或授權的鎮級政務綜合服務中心申請打印電子證。也就是說,今后婚育證明不用跑回原籍辦了。
電子證內容11項
記者發現,電子婚育證明的打印件,內容包括了姓名、性別、當前婚姻狀況、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件號碼等11項婚育信息內容。
推行電子證,意味著紙質婚育證明將逐漸退出使用。通知規定,電子婚育證明自出具之日婚3個月有效,功能與紙質婚育證明相同。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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