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規劃國土委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規劃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按照“區政府統籌負責、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人民群眾充分參與、主管部門監督指導”的方式,多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
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是解決城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舉措之一。“十二五”以來,本市開展了以抗震節能為主、環境治理為輔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市規劃和國土委會同市住建委嘗試了項目備案制的辦法,有效推動了抗震加固和節能改造等基礎項目的實施。
然而,對于增設電梯、補建停車位、增加公共服務設施和拆除重建等提升項目,由于老舊小區歷史情況復雜、空間資源緊張等原因,在確定改造內容時,不易平衡基層各方利益,規劃設計方案也難以滿足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致工作推進比較困難。
為此,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中“完善社區治理機制,建立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推廣參與型社區協商模式,增強居民社區歸屬感”的相關要求,市規劃和國土委提出了將規劃管理權限下放與社會治理模式創新、社會治理重心下移相結合的思路,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規劃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的具體工作全部向區級層面下放。”
《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的具體工作全部向區級層面下放。各區政府負責統籌轄區范圍內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以區為單位摸清底數,按照“區域總量平衡、動態零增長”的要求和“戶數不增加、群眾無矛盾”的原則,綜合考慮改善人居環境、地區補短板等,合理拓展老舊小區整治工作試點范圍。二、完善社區治理機制,加強社區綜合治理,試點由街道辦事處作為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組織和實施的主體。街道辦事處可以組織實施的內容包括:根據群眾實際需求適量完善停車設施、電梯設施,新建、改造的社區管理、養老、助殘、醫療、教育、文化體育設施等非經營性居住公共服務設施以及不滿足抗震加固要求、采取就地重置的方式進行整體改造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等。三,規劃國土、建設、消防主管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事前事中服務指導”和“事后評估監督”,配合街道辦事處做好消防審查、施工圖審查、施工招投標、產權辦理等手續,并負責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監督和經驗總結,不斷健全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和服務標準等。
未來,將由區政府、街道辦事處、人民群眾、有關部門四方形成合力,進一步深入推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記者 李海霞)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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