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環內全面禁放 五環外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
12月1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決定。
根據法規,今后北京的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被設定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五環路以外,各區人民政府也要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法規出臺后,北京晨報記者第一時間采訪了相關職能部門對法規細節的解讀,民俗專家也提示市民,可用風車和空竹來替代煙花爆竹,照樣能過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法規內容
五環內禁放 五環外待劃定
根據法規規定,北京的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被設定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五環路以外,各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點和區域外的其他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法規規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本市在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公告。空氣重污染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法規同時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設置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臨時銷售網點,不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和區域設置銷售網點。
違反規定 個人最高罰500元
法規設置了罰則。規定對攜帶、燃放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格和品種的;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的;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不按照規定燃放時間燃放的;在空氣重污染橙色或者紅色預警期間燃放的;燃放、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對于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采購、銷售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規定的品種和規格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違法收入,收繳煙花爆竹,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銷售許可證。
此外,法規還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對舉報違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予以獎勵。
各方解讀
問題一:何時實施? 公布之日起施行
這條和百姓息息相關的法規何時實施呢?據悉,該法規將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另外,市煙花辦工作人員介紹,各區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劃定工作也正在推進中,預計今年年底前完成。
這就意味著,即將到來的這個元旦、春節,市民都必須遵照新法規燃放煙花爆竹了。
問題二:如何執法? 將研究處罰流程細節
一旦違反相關規定,如何處罰?據介紹,法規明確了具體罰則,將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法規還明確了賓館酒店婚慶等需承擔的安全管理責任。規定賓館、酒店、婚慶服務經營等單位應當在各自經營活動范圍內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市煙花辦工作人員介紹,相關執法部門會加大在節日期間的日常巡查力度,加之視頻監控、市民舉報等,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同時針對具體的處罰流程、細節等還會進一步研究細化。
問題三:為何修改? 燃放熱情和需求“雙下降”
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 近年來,隨著全社會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廣大市民對本市的空氣污染、環境質量和城市安全更加關注。進一步嚴格限制,甚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呼聲日益強烈,不少市民通過來電、來信的方式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進一步嚴格限制和禁止燃放的建議,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提出了修訂《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建議或“禁放”的提案。
為回應廣大市民、代表、委員的呼聲,結合《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執行情況,本市的發展、變化實際情況,特別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實際需要,市政府將修訂該《規定》列入《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并確定為抓緊工作、適時提出的項目。
據介紹,從近年來本市煙花爆竹的銷量和市民燃放的情況看,銷量和燃放量均已呈現出逐年遞減的趨勢,且市民的燃放熱情和燃放需求也出現了明顯的“雙下降”。
從民意調查及各方建議的情況看,加大“禁放”力度的呼聲逐年上升,“燃放”的意愿逐漸降低。2017年春節前,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的調查結果顯示,82.9%的被訪市民表示不打算在京燃放煙花爆竹,較2016年上升6.4%。在被訪市民中,36.5%表示“沒有燃放意愿”,56.7%希望進一步“禁放”。
此外,從環保部門對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結果看,近五年,除夕、初一、正月十五燃放煙花量大的3天PM2.5平均濃度高于春節期間,春節期間又高于全年。進一步證實了市民對燃放煙花爆竹加劇空氣污染的判斷。
從春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情、傷情看,自2005年以來,盡管煙花爆竹銷售量、燃放量逐年下降,但火情仍達到年均160件、傷人達到年均389人,說明燃放煙花爆竹仍是影響城市安全的重大因素。
各方聲音
禁放后怎樣過個熱鬧年?
專家:可用風車空竹來替代
民俗專家王作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中國傳統文化中,爆竹原是將竹子點燃,其中并沒有火藥,危險程度也比較低,后來煙花爆竹中加入了火藥,安全、污染、噪音等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注意。
王作楫說,百姓放煙花爆竹,主要為了能過個熱鬧的年、帶響的年,但實際上,不放煙花爆竹,照樣可以過熱鬧的、帶響的年。“比如可以用風車、空竹替代。”王作楫說,市民可以買風車,風一吹,風車嘩嘩地響,同樣帶來歡樂之聲。市民還可以帶著孩子們學習抖空竹,空竹不僅是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還寓意著“抖起來了”、“生活越來越好”等符合中國傳統的吉祥文化。
此外,市民可以在年前大掃除,布置“八大紅”,掛紅燈籠、貼福字、貼年畫、貼春聯等,這些都可以讓沒有煙花爆竹的年一樣有年味。
市民:大多數“支持禁放”
北京晨報記者在“禁放”通過后,第一時間采訪了市民。大多數市民在受訪時都表示“支持禁放”。“為了藍天,為了呼吸新鮮空氣,不放就不放了,我甚至還希望五環外也全部禁放呢。”市民張女士說。張女士的心聲代表了絕大多數市民。市民王女士看到禁放通過的消息后,在朋友圈發帖慶祝,她開玩笑地說,“市政府終于采納了我的建議,作為北京一名普通市民我很開心。”
■禁限變遷
1993年12月1日 禁放
北京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規定當時的城八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05年9月9日 禁改限
市人大審議通過《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改限”,規定本市五環路以內地區為限放煙花爆竹地區。
2017年12月1日 擴大禁放區域
修改后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開始實施,煙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緊”,規定本市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為禁放區域。
北京晨報記者 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