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日前發布。“十三五”期間,廣東將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
根據《方案》,廣東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省內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快完善財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積極有序推進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50%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較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方案》提出,除廣州、深圳外,省內其他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省內大城市的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他城市不得超過3年。
廣東還將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方案》提出要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同時,探索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補助機制。(記者張建軍)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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