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浦東公布幼兒園招生細則,熱門幼兒園首次試行按戶籍遷入時間排序
按常住戶籍對口入園的兒童,在部分入園矛盾特別突出的地區,試行按照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14日下午,浦東新區教育局發布了《2017學年浦東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值得家長注意的是,浦東新區將首次在部分入園矛盾突出的地區試行按照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
招生細則明確,各級各類幼兒園在招生過程中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考試,不得以所謂的測試成績選拔和錄取幼兒。
而根據招生細則,無論是戶籍與房產一致,按浦東新區常住戶籍對口入園的適齡兒童,或是因人戶分離需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園的適齡兒童,一套住房原則上3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入園,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其中,按常住戶籍對口入園的兒童,在部分入園矛盾特別突出的地區,試行按照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對于非浦東新區戶籍以及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入園兒童,《細則》也作了相應規定,浦東新區教育局將對符合入園兒童分別作出統籌安排。
《2017學年浦東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招生對象:
今年幼兒園的招生對象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3周歲,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相關條件的適齡兒童。
本區戶籍的看過來:
《細則》將相關條件分為8類,其中本區戶籍兒童滿足如下條件之一的,可到就近幼兒園報名。
★第一類戶籍與房產一致,按本區常住戶籍對口入園的適齡兒童:須持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戶籍和相對應的住宅類房產證。戶主須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或單獨擁有全部產權。兒童本人是戶主的,需提供兒童本人或父母為產權人的房產證,并共同或單獨擁有全部產權。一套住房原則上3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入園,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部分入園矛盾特別突出的地區,試行按照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第二類本區戶籍,因人戶分離需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園的適齡兒童:須持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戶籍和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房屋產權人須是父母或兒童本人,并共同或單獨擁有全部產權。須待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的兒童安排后,視幼兒園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園。一套住房原則上3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入園,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本市戶籍持有招生區域內經適房或廉租房證明的適齡兒童參照辦理。
★針對有智力、聽力等障礙,持有本區戶籍的特殊兒童,今年,浦東在周浦地區新增了一個教學點,除了愛心幼兒園和上南三村幼兒園特教班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還可以選擇前往童心幼兒園特教班報名。
非本區及本市戶籍的看過來:
對于非本區戶籍以及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入園兒童,《細則》也作了相應規定,新區教育局將對符合入園兒童分別作出統籌安排。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區)且滿標準積分的適齡兒童:持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的(房屋產權人須是父母或兒童本人,并共同或單獨擁有全部產權),須待區域內有本區戶籍和房產的兒童安排后,視幼兒園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園。無房產證的,在本區有合法居住證明的,按實際居住地址,視幼兒園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動遷戶適齡兒童:因動遷原因,戶籍暫沒有遷入的,在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具備招生條件的前提下,憑動遷安置協議書地址安排入園。在本區有合法居住證明的,按實際居住地址,視幼兒園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本市外區縣戶籍,在招生區域內有合法居住證明的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址,視幼兒園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香港、澳門、臺灣兒童須憑身份證明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外籍兒童須持外國護照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按實際居住地址,視幼兒園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非本市戶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兒童本人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區)或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本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持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的(房屋產權人須是父母或兒童本人,并共同或單獨擁有全部產權),按房產證地址,視幼兒園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園。無房產證的,在本區有合法居住證明的,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尚有余額的公辦幼兒園或民辦幼兒園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