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張昊文)對于“2.5天休假”模式但出臺,專家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民眾消費能力增強,彈性休假也將會越來越有市場。
內蒙古出臺意見鼓勵2.5天休假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加快旅游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實行彈性作息制度,并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條件。
《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對各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年休假權利。根據《意見》,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區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休假。(張昊文)
對于“2.5天休假”模式但出臺,專家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民眾消費能力增強,彈性休假也將會越來越有市場。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認為,鼓勵推行“2.5天休假”,一方面,有助于豐富假日體系,讓民眾更多享受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另一方面,當前經濟發展已到了一定程度,不少企事業單位也具備了實行新休假模式的條件。
“這種模式在時間上恰到好處,將催熱自駕游、家庭游等短途旅游。”中國旅游智庫秘書長石培華說,統一休假容易導致出游高峰疊加,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而“2.5天休假”則可促進民眾錯峰出游,節約出行時間,提高出游效率。
“2.5天休假”不是縮短法定工作時間
但也需要指出的是,鼓勵“2.5天休假”并不是說多放半天假。國家旅游局規劃財務司司長彭德成表示,彈性作息要在遵循國家法律規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的前提下,將周五下午工作時間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騰出來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而不是縮短每周法定工作時間、周五下午直接放假。
從這個角度講,各省出臺的意見或方案也是鼓勵為主,并非強制要求落實“2.5天休假”。也就是說,這一政策本身是為差異化休假提供了一種選擇。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施行“2.5天休假”,沒有條件的單位也并不是一定要強制執行。
對于勞動者來說,也可以通過提前安排工作的方式和單位協商,落實“2.5天休假”,這是政策所鼓勵的。比如,湖北的意見就鼓勵“干部職工分段休假”。如此,“2.5天”加長周末才能真正休起來。
值得注意的是,在現實操作中,很多中小企業不要說施行“2.5天休假”,甚至連國家強制規定的帶薪休假都無法落實。比如說,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許多職工實際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但也不會有經濟補償。這一多年存在的困境如何解決,亟待研究。
對于一些企業可能借錯峰休假之名、行加班之實的行為,比如將周五的半天挪到其它時間加班,結果周五也以其它理由不放假或者放假打折,對于這類現象,監管部門也要加大監督力度,保障職工權益,不讓國家政策在執行時變形。
同時,也要警惕一些地方或單位,特別是某些機關事業單位,借“2.5天休假”模式多放假,將錯峰休假直接變成了多放假,以此造成新的公平,這實際上也背離了這一政策的初衷。
(責任編輯 :韓璐)